物业管理费各位领导,我想咨询一下,我买的住房交房后一直没有入住、使用和装修,是否需要交全额物业管理费?是不是符合“石家庄市物业管理条例2010年修整本第五章第37条规定:连续3个月以上无人居住、使用、装修空置的物业,空置期间按照20%缴纳物业服务费。物业服务合同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业主空置物业的起止时间,应当事先和事后告知物业服务企业,并办理相关手续。”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