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组织举报信近期发现晋州市出现了一支自发组织的救援队伍“晋州红星应急救援队”,通过“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查询不到相关注册信息。在尚未取得相关证书,依据《取缔非法民间组织暂行办法》,不允许其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相关活动。(相关证据见附件)。希望贵单位对非法社会组织违法行为“零容忍”,坚决做到“打掉一个,警示一批”,全面铲除社会组织滋生土壤,持续净化我市社会组织生态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