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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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26 | 回复1 | 2024-5-7 09:48: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物业问题我想咨询一下,要是房子长期不住人,再告知物业的前提下,咱们栾城区对物业费收取有没有什么减免或减少政策,比如收70%或者收一半之类的;还有就是冬季取暖再不住人的情况下是不是可以不交取暖费,这个取暖费缴纳是业主自愿行为还是强制要求必须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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栾城区 | 2024-5-7 09:54:46 | 显示全部楼层
您好,【栾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答复:根据我市物业管理条例第37条:连续三个月以上无人居住、使用、装修空置的物业,空置期间按百分之二十缴纳物业服务费。物业服务合同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业主空置物业的起止时间,应当事先和事后告知物业服务企业,并办理相关手续。因此,请您查看与物业签署的物业服务合同中有无相关约定,并事前事后告知物业。感谢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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