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商转公中关于登记日期满5年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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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31 | 回复1 | 2024-11-6 10:49: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石家庄市商转公中关于登记日期满5年问题《石家庄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置换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实施方案》自2024年4月23日发布以来,确实为不少群众减少房贷利息支出,减轻家庭还贷压力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但是,其中的一条限制性政策却严重影响了“商转公”服务保障民生的初衷,即申请条件第五条:原商贷所购住房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且登记日期满5年。一般来说,住房商贷自贷款审批办理完成之后,购房户即开始按月还贷,彼时大部分住房还未交付,不少房产是房贷开始还款后1-2年甚至更长时间才陆续交付,住房交付后很多住房又需要经历3-4年才能陆续完成不动产权登记,此时已距离开始偿还贷款日期5-6年时间了。很多住房商贷是20年期,如果在登记之日满5年才能转公积金贷款,等公积金贷款批复时,还款时间已经过去一半多了,就等额本息贷款方式而言,此时利息已经不剩多少了,“商转公”的惠民红利很难惠及这部分人群。就拿我来说,2013年10月即完成购房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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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目前我市“商转公”暂时设置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满5年的要求,后期将根据业务办理情况逐步扩大受益群体,放宽直至取消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时间的限制。职工可随时关注我们的官方渠道留意相关信息。非常感谢您对我市住房公积金工作的支持与关注,如咨询公积金其它业务问题,您可在网上留言系统留下咨询问题,我们将及时为你解答,或拨打0311-12345市民服务热线进行业务咨询,或关注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微信公众号,手机APP等服务平台,了解相关政策及办理流程。承办部门: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贷科;电话:0311-68009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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