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退休公务员报销制度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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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9 | 回复1 | 2022-8-25 02:49: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关于退休公务员报销制度的问题您好,我是一名罕见病患者,对医保报销制度想提出一些意见。现存制度其他人都是在医疗支付时只付个人自付部分,而退休公务员超过了补助基金2万后,其余全部个人垫付,次年再按比例报销,这个政策用在罕见病,就是灭顶之灾。罕见病花销超过医保报销总限额,但由于人数少,例如我患的病,全市和我得同一种病的一只手都能数过来,罕见病用药总量对医保并没有冲击(如浙江已设立罕见病用药保障基金,参加医保的每人每年仅统筹2元便可用于罕见病保障,算下来每个参保人每月不到2角钱)但上百万对于病人来说是天文数字,即便全家能凑出,也在房产或长期理财,没有这么多活期,如先垫付后报销,无疑是没有活路  国家近年鼓励各地制定罕见病政策,加强罕见病用药保障也写进了政府工作报告,相信石家庄不久也会制定罕见病政策,我们病人相信政府和局领导会考虑到我们的安危,把报销前置  恳请予以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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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医疗保障局 | 2022-8-29 15:27:56 | 显示全部楼层
您好,收到退休公务员报销制度的问题后,经相关科室核实,答复如下:一、关于罕见病的用药保障国家医保部门高度重视罕见病患者的用药保障工作。目前国内上市的罕见病用药中有部分已被纳入国家医保药品目录。通过医保药品目录准入谈判,大幅降低了特立氟胺、麦格司他、氘丁苯那嗪等罕见病用药价格,有效减轻了患者负担。二、关于罕见病的多层次保障机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提出,要建成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医疗救助为托底,补充医疗保险、商业健康保险、慈善捐赠、医疗互助共同发展的医疗保障制度体系。国家医保局成立以来,始终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加快推动实现全民医保,努力推进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通过公平普惠实施基本医疗保险、完善大病保险等补充医疗保障措施、筑牢医疗救助托底保障防线,三重保障制度综合保障梯次减负,编密织牢基本医疗保障“安全网”,有效减轻包括罕见病患者在内全体参保人医疗费用负担。三、我市公务员门诊政策按照《石家庄市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暂行办法》 (石医保发〔2021〕7号)“在职公务员普通病门诊医疗费,超过基本医保统筹基金年度支付限额后,医疗补助基金支付比例为90%,个人支付10%,支付限额为每年每人1000元。 在职公务员患慢性病,经市级经办机构认定后,其门诊医疗费由医疗补助基金支付。慢性病医疗费的起付标准为200元;超过起付标准后,医疗补助基金支付90%,支付限额为每年每人1万元。退休人员门诊医疗费起付标准为300元,医疗补助基金支付90%,个人支付10%”,同时“享受医疗补助参保人员的门诊医疗费,应个人负担的,由本人支付;应医疗补助基金负担的,使用社会保障卡由协议医疗机构记帐结算。但退休人员门诊医疗费超过医疗补助基金支付2万元之后,由个人垫付现金,于次年一至四月份到市级经办机构审核报销。”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国家和省有关部署,继续做好医保各项工作,提升包括罕见病在内的各类疾病的保障水平。感谢您对医疗保障事业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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晓晓 | 2024-3-22 14:20
医保断交我今年25周岁,然后目前交了5个月的职工医保,现在离职了,一年以后再上职工医保的话需要补缴吗?如果不补缴会不会有什么影响?比如需要交够多久账户才能正常使用?
市医疗保障局 | 2024-3-22 13:54
您好,于3月22日与您电话联系,关于您咨询首次参职工医保是否需提前补缴的问题,已给您解答。如您还有其他医保方面问题欢迎拨打石家庄市医疗咨询电话89876006,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谢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杨晓飞 | 2024-3-22 13:23
职工医保需要往前补缴吗我帮人问一下,女,37岁,才找到工作,公司刚给交上职工医保,请问这样她退休时医保不满25年,这样怎么办?是退休时一次性趸交不够的年限吗?还是现在可以补从30到37岁的医保?谢谢
市医疗保障局 | 2024-3-22 11:47
您好,于2024年3月22日和您电话联系,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收悉,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征缴期截止到2023年12月25日,缴费窗口已关闭。目前未收到城乡居民医保延期缴费的通知。如您还有其他医保方面问题欢迎拨打石家庄市医疗咨询电话89876006,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谢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荷叶田田 | 2024-3-22 11:11
小宝宝新农合错过缴费10个月的宝宝,今年是新农合第二年,错过缴费期,怎么能补交。哪怕财政补贴部分自行承担呢?孩子太小,患病风险大,真的非常担忧。
市医疗保障局 | 2024-1-4 13:42
您好,我们于2024年1月4日和您电话联系,详细讲解了慢性病痛风的相关政策和申报流程,市民表示满意。如您还有其他医保方面问题欢迎拨打石家庄市医疗咨询电话89876006,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谢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市民甲 | 2024-1-4 13:11
请问如何新增的门诊慢性病您好,我父亲有慢性心力衰竭,糖尿病,已办理过慢性病那个看到医保局官网发布了扩大职工门诊慢性病病种,我父亲有痛风,但是没住过院,有诊断证明,能否再把痛风申请为慢性病?
市医疗保障局 | 2023-12-30 17:06
您好,我们于2024年1月2日和您电话联系,告知您可以办理清户业务,需要携带身份证,医保卡和本人名下银行卡到地址:石家庄市长安区方北路18号B三楼综合窗口办理。如您还有其他医保方面问题欢迎拨打石家庄市医疗咨询电话89876006,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谢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孙海兴 | 2023-12-30 15:45
医保账号销户,余额提出1、于2020年8月停止参保——石家庄职工医保;2、于2023年12月参保户口所在地——沧州市孟村回族自治县城镇居民保险,380元年;3、现在已经查不到石家庄的职工医保状态。需求:医保账号销户,余额提出。请问应该如何操作?是否有详细的步骤?如有相关工作人员联系方式也烦请告知,谢谢!
市医疗保障局 | 2023-12-29 16:44
您好,我们于2024年1月2日和您电话联系,告知您所备案的特殊病病种不需要年审。如您还有其他医保方面问题欢迎拨打石家庄市医疗咨询电话89876006,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谢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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