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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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207 | 回复1 | 2020-2-28 09:22: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生育津贴咨询我2019年8月从单位辞职后一直没有缴纳医疗保险,现在怀孕四个多月,咨询补交保险后得知灵活就业方面最早能上5月份的保险,因为预产期是7月,不能连续缴纳3个月,无法享受生育津贴。请问我如何才能享受生育津贴,我爱人有医疗保险,能否使用他的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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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医疗保障局 | 2020-2-29 17:13:33 | 显示全部楼层
您好,不能使用其配偶的医保。政策规定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未就业配偶按本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的50%享受生育医疗费待遇,不享受生育津贴。其配偶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可选择按照生育保险生育医疗费定额补贴的50%享受待遇或按照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限额报销规定享受待遇。具体请详询生育科,电话:83827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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