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未给员工缴纳公积金,必须去公积金管理中心柜台填写提交资料才能投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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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97 | 回复1 | 2024-12-24 16:26: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单位未给员工缴纳公积金,必须去公积金管理中心柜台填写提交资料才能投诉吗单位未给员工缴纳公积金,必须去公积金管理中心柜台填写、提交资料才能投诉吗?我在网上信访投诉的单位未给员工缴纳公积金,公司所在地高新区公积金管理中心也联系公司了。后来公积金管理中心说让我去他们柜台填写资料,提交劳动合同、工资流水,才能受理投诉。是这个流程吗?网上不能受理投诉、提交资料吗?而且,高新区公积金管理中心已经明确查询到公司未给全体员工缴纳公积金,不能直接受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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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相关规定,石家庄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以及其他城镇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应缴存住房公积金。单位未按规定为职工开户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您可持身份证、半年以上工资发放表、劳动聘用合同书到单位所在辖区公积金管理部反映情况。非常感谢您对我市住房公积金工作的支持与关注,如咨询公积金其它业务问题,您可在网上留言系统留下咨询问题,我们将及时为你解答,或拨打0311-12345市民服务热线进行业务咨询,或关注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微信公众号,手机APP等服务平台,了解相关政策及办理流程。承办部门: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高新管理部;承办电话:0311-85298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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