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的使用范围

[复制链接]
查看259 | 回复1 | 2020-10-12 15:54: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公积金的使用范围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孩子商贷购房可以提取父母的公积金吗?
回复

举报

你好!根据石公管委【2019】2号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石家庄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第五章第二十七条规定,职工本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一)职工本人及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二)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三)未配备电梯的老旧住宅小区自住住房加装电梯的;(四)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五)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六)遇有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七)退休的;(八)死亡或已宣告死亡的;(九)出境定居的;(十)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十一)参军、上学,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十二)被判处刑罚,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十三)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满半年未继续缴存的。子女购房不能提取父母公积金。
回复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加入

本版积分规则

19

主题

0

回帖

101

积分

注册会员

积分
101